老太与儿子因房款对簿公堂 法院判了
百岁老太与小儿子因3000万房款分配不均对簿公堂,家庭协议成焦点。小儿子擅改房产承租人,引发纠纷,法院二审遵循整体分配原则,驳回其诉求,亲情与契约的碰撞令人唏嘘。
王馨瑶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这场发生在上海的家庭纠纷却让人看得目瞪口呆!一位年逾百岁的李奶奶,竟与自己的小儿子明明对簿公堂,起因是高达3000万元的房款分配问题。这场官司不仅牵扯到巨额财产,还揭开了家庭内部长达20年的恩怨情仇。究竟是怎么回事?黑子网带你一探究竟!事情要从2002年说起。李奶奶的丈夫去世后,留下五处房产,包括一处公房以下简称甲处公房和一处私房以下简称乙处私房。为了公平分配遗产,李奶奶与六名子女共同签署了一份家庭协议,约定五处房产由六子女均分。
这份协议本应是家庭和谐的保障,却在20年后成为母子反目的导火索。2009年,小儿子明明在未与其他家庭成员商量的前提下,擅自将甲处公房的承租人从父亲变更为自己。这一行为让其他兄弟姐妹颇为不满,认为明明违反了家庭协议,独占了甲处公房的权益。时间快进到2021年,李奶奶将乙处私房出售,获得近3000万元的巨额房款。按照协议,这笔钱本应平分给六名子女,每人约500万元。然而,李奶奶却只给了明明200万元,其他五名子女各分得一份完整的500万元。
明明对此愤怒不已,认为自己被“短斤少两”,遂将母亲李奶奶及其他兄弟姐妹告上法庭,要求补齐200余万元的房款差额。他在法庭上辩称,甲处公房是公房,没有市场价值,与乙处私房的私产性质不同,两者应分开结算,自己有权按协议分得乙处私房的全额款项。李奶奶和其他子女则针锋相对。他们指出,明明擅自变更甲处公房承租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导致其他子女无法享受该房屋的权益。况且,明明已实际占有甲处公房的使用权,再加上200万元的房款,总体利益并未受损。
他们认为,李奶奶无需再支付额外的房款,且其他子女已同意放弃对甲处公房的权利主张,以换取纠纷的彻底解决。一审法院认为,家庭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明明有权分得乙处私房六分之一的房款,甲处公房的问题则应另案处理,因此判决李奶奶向明明支付200余万元差额。然而,这一判决并未让双方满意,纷纷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二审中,法院合议庭发现,李奶奶还曾以明明为被告,另行提起分割甲处公房的诉讼,并申请对该公房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这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上海二中院深入剖析,认为家庭协议的核心在于整体分配原则,即五处房产的分配是基于六子女整体利益均衡的考量,而非单针对某处房产。明明擅改承租人,明显违反协议约定,且在不同意分配甲处公房的情况下,仅要求乙处私房款项差额,缺乏依据。更关键的是,法院认为,李奶奶在明明违约后仍支付其200万元房款,已使明明的总体利益符合协议约定的均衡分配原则。其他子女放弃甲处公房权利,换取不再支付明明额外款项的安排,也合情合理。
最终,上海二中院驳回了明明的诉讼请求,维持李奶奶无需支付差额的决定。此后,李奶奶撤回了甲处公房分割的诉讼,这场家庭风波终于平息。这场官司不仅让人感慨万千,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亲情与金钱,契约与信任,究竟哪个更重要?明明是否过于执着于金钱,而忽视了家庭协议的初衷?李奶奶百岁高龄,还要面对儿子的诉讼,心情又是如何?法院的判决遵循了整体分配原则,堪称一记“教科书式”的裁决,既维护了协议的公平性,也为家庭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参考。
这场3000万房款的风波,最终以法律的公正画上了句号,但留下的思考却远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