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夫妻-离婚冷静期内-婆婆去世留500万遗产-女子要求分遗产引争议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正协议离婚时婆婆突然去世,留有500万遗产。妻子主张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份额,丈夫拒分引发纠纷。法院审理认定,冷静期不终止婚姻关系,遗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妻子获判分割一半,彰显法律公平保护。
一栗小莎子前几天刷新闻,看到广西一起离婚案子闹得挺大,夫妻俩正处在离婚冷静期,婆婆突然去世,留下了500万的遗产。妻子想分一份,丈夫死活不给,结果打到法院,法官判了妻子能分到一半。这事儿一出,网上议论纷纷,大家都说法律真管用,不让冷静期成空谈。事情得从头说起。2021年,广西一对夫妻张某和王某闹矛盾,决定协议离婚。女儿跟着王某生活,张某答应给100万抚育补偿。两人去民政局登记离婚,但按民法典规定,得走30天冷静期。
这期间,张某的母亲,也就是王某的婆婆,不幸去世了。婆婆生前攒了500万财产,包括房产和存款,没立遗嘱。按继承法,婆婆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张某作为儿子当然分得一部分,王某作为媳妇,本来不是直系亲属,但因为婚姻关系还在,她觉得这遗产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能分一半。张某不干了,他觉得冷静期就是离婚前奏,媳妇没资格碰婆婆的遗产,直接拒分。王某气不过,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离婚后财产。法院受理后,查了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1077条说,协议离婚从民政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不申请撤销,就登记离婚。但这30天里,夫妻还是合法夫妻,财产关系没变。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在继承人之间还没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广西高院审理认为,冷静期不影响婚姻存续,婆婆去世时王某还是合法媳妇,张某继承的遗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平分。这案子判下来,王某分到250万左右,还包括之前那100万补偿。张某上诉也没用,最终维持原判。
法院强调,冷静期是给双方冷静思考的机会,不是离婚生效期。如果一方在这期间得遗产,另一方有权主张。类似事儿不是头一回了,北京有对夫妻冷静期内丈夫得百万遗产,妻子也成功分割。专家说,这体现了民法典保护弱势方权益的原则,避免一方钻空子藏财产。我采访了当地律师,他说现在离婚案多,冷静期制度实施后,遗产纠纷更常见。有的夫妻为了避开,就拖着不办登记,或者立遗嘱指定继承人。但法院会看实际分割情况,如果遗产没动,王某这种媳妇就能要。
广西这案子,婆婆财产主要是存款和老房子,评估后分得清楚。张某家那边情绪大,说媳妇不孝顺,但法律不管这些,只认关系和财产性质。王某在庭上说,她和婆婆关系好,平时照顾不少,这遗产是婆婆一辈子积攒的,大家都有份。这事儿也提醒大家,离婚前财产得说清。冷静期内出意外,遗产分割得走诉讼,耗时耗力。民政局工作人员说,现在登记离婚时会提醒当事人注意财产和继承风险。网上有人吐槽,婆婆去世时机太巧,但法院证据确凿,没法翻案。
总的,这判例出来,以后类似纠纷好办了,妻子权益更有保障。希望夫妻俩离婚后各自安好,别再纠缠遗产。政策上,民法典实施三年多,冷静期帮了不少冲动离婚的夫妻,但也带来新问题。律师建议,遗产大户最好提前立遗嘱,明确分配,避免子女媳妇打官司。广西高院这案子,成了典型,媒体报道后,咨询电话多了不少。受害方王某现在拿了钱,打算给女儿用,生活重启。张某那边,据说后悔没早点给补偿款,现在遗产分了,心态得调整。这社会,法律就是底线,冷静期再长,权益也得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