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例假后游泳大出血向场馆索赔
大鹅6月5日,龚女士在桐乡濮院一家游泳馆报名学游泳,花2000元办了卡。当天,她例假刚结束,觉得自己身体无碍,便下水练习两小时。谁知当晚突发大出血,持续7天不止,甚至需要使用纸尿裤。她尝试服用止血药,但症状未缓解,直到头晕加重才前往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显示,她患有子宫异常出血,伴中度贫血,并发现子宫肌瘤和息肉,住院4天花费7000余元,接受了手术治疗。龚女士坚信,出血与游泳直接相关,原因是游泳馆未在办卡时告知例假结束后需等待数天才可游泳。
她向场馆索赔2000元游泳卡费用,遭到拒绝。场馆工作人员回应:“谁不知道例假不能游泳?这是常识!”双方争执不下,龚女士遂向媒体反映,事件迅速登上热搜。此事引发广泛讨论。支持龚女士的网友认为,游泳馆作为经营场所,应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尤其对女性生理期的特殊情况,理应明确告知。有人留言:“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例假后几天不能游泳,场馆得有点责任心!”也有女性表示,自己也曾因缺乏相关知识在经期后游泳,导致身体不适。
反对者则认为,成年人对自身健康负有首要责任,龚女士忽视自身状况,场馆不应担责。更有网友质疑:“她都32岁了,这点常识没有?”场馆方表示,龚女士仅来过一次,剩余课程未用,愿补偿一张三个月季卡,但她要求全额退款或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从医学角度看,例假刚结束的女性子宫内膜尚未完全修复,游泳可能因水压、冷水刺激或体力消耗诱发异常出血,尤其对有子宫肌瘤等潜在疾病者,风险更高。妇科专家指出,女性生理期后通常建议等待3-7天,确保身体恢复后再进行剧烈运动或游泳。
然而,这种知识并非人人皆知,尤其对缺乏健康教育的群体,场馆的提示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国内泳池管理规范中,并无明确要求场馆对女性经期提供书面警示,安全责任多依赖消费者自我判断。这起事件也暴露了公共场所责任边界的模糊性。律师分析,龚女士需证明大出血与游泳有直接因果关系,且场馆存在明显过失,才能要求赔偿。但现有证据显示,她的健康问题可能与自身疾病有关,场馆未尽提醒义务的说法在法律上难以成立。不过,若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游泳,她有权协商退还未使用课程的费用。
类似案例中,2023年广州一健身房因未提醒孕妇运动风险,导致流产被判赔10万元,说明场所确需承担一定安全义务。但本案中,场馆认为“生理常识”无需特别说明,双方争议陷入僵局。舆论场上,事件引发了对女性健康教育的讨论。部分网友呼吁,学校和社区应加强生理知识普及,避免类似误解。也有声音指出,泳池作为公共场所,可通过张贴告示或办卡时口头提醒,降低风险。X平台上,有网友感慨:“这事儿闹大了,泳池以后是不是得贴个经期勿游的牌子?”
也有调侃:“2000块的卡,赔了7000块的医药费,泳池也挺冤。”无论如何,龚女士的遭遇让人反思,健康教育与场所管理的双重缺失,可能让普通人付出沉重代价。据黑子网报道,龚女士这事儿真是让人唏嘘,例假刚完就去游泳,出大事了还得住院动刀。她怪泳池没提醒,可泳池说这是常识,谁对谁错还真不好说。7000块医药费,2000块的卡,换谁都得心疼。黑子网觉得,泳池贴个告示不难,干嘛非得杠?可龚女士也得为自己身体多想想,别全推给别人。
黑子网点评:龚女士游泳后大出血这事儿,闹得挺大。例假刚完就下水,7000块医药费换2000块游泳卡,亏大发了。她怪泳池没提醒,泳池说你自己得懂,双方都倔。咱黑子网觉得,泳池挂个牌子提醒下不费事儿,可大人了,身体的事儿自己也得长心眼,别全赖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