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80后女子-伪造户口簿与身份证-骗取养老金近10万元
一名80后女子通过伪造户口簿和身份证,虚构1967年出生身份,在河南卫辉市参保并提前退休,非法领取近10万元养老金。此案暴露社保漏洞,涉案资金已追回,女子因涉嫌诈骗被立案侦查,引发社会对制度监管的广泛讨论。
徐依莎
最近,一则关于女子伪造户口簿骗领养老金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事情发生在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一位1981年8月出生的女子李某某,通过伪造身份信息,虚构了一个1967年2月出生的身份,办理了虚假户口簿和身份证。2010年1月,她利用这些假证件在卫辉市办理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及补缴手续。到了2017年3月,她以虚假身份办理了退休手续,从次月开始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从2017年4月到2025年1月,她累计违规领取了957万元的养老金。

这笔钱看似不多,但在社保基金安全问题上,性质却相当严重。 这起案件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期通报的三起类似案件之一。通报中提到,涉案资金已全部追回到社保基金专户,相关部门在2025年1月对李某某涉嫌诈骗的行为立案侦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类似案件还有两起,一名1978年出生的女子刘某某伪造1964年身份,骗领2553万元养老金,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另一名1964年出生的男子宋某某伪造1954年身份,骗领1296万元,目前案件也在审理中。
这些案件都指向一个问题:利用虚假身份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并非个例。 法律专家对此事的分析让人触目惊心。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指出,李某某的行为涉嫌两项罪名: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诈骗罪。伪造户口簿和身份证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80条,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而通过虚假身份骗取社保金,则触犯了刑法第266条,诈骗金额达到957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社会保险法第88条也规定,骗取社保待遇需退回金额,并可能面临二至五倍的罚款。专家还提到,伪造证件和诈骗社保是两个独立行为,但因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司法实践中通常会以诈骗罪为主量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比如金额更大或涉及多份证件,则可能数罪并罚。 这起案件让人不禁感慨,社保基金的安全问题真是防不胜防。女子不到36岁就通过伪造身份开始领养老金,乍看似乎“聪明”,但最终不仅钱要吐出来,还得面对法律的严惩。
类似事件也给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社保系统的身份验证和审核机制是不是存在漏洞?为什么虚假身份能顺利通过审核,甚至多年未被发现?这些问题值得深思。 从网友的反应来看,大家对这种行为普遍感到愤怒,认为这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占。有人直言,这种人不仅害了自己,还让那些老老实实缴纳社保的人寒心。还有人呼吁,社保部门应该加强技术手段,比如引入人脸识别或大数据比对,堵住类似的漏洞。也有声音提到,骗保者的处罚力度是否够震慑?
毕竟,957万元的金额不算小,但相比社保基金的庞大体量,这类案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案件的曝光,也让人们开始关注如何防范类似事件。专家建议,社保部门应完善身份核查机制,定期清理异常参保记录,同时加大对伪造证件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涉事人员,主动自首并退赃可能是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无论如何,这起案件提醒我们,诚信是社会运行的基石,任何投机取巧的行为,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