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公交车上闭眼休息竟已死亡-好心救助方反被家属索赔超11万
上海八旬老人公交车上闭眼休息实则猝死,司乘人员及时救助仍不幸离世,家属起诉公交公司索赔超11万,松江法院审理后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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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公交车上闭眼休息实则已猝死
上海松江一位年逾八旬的李老伯,像平常一样早上坐公交出门。上车坐好还没来得及买票,就开始擦汗喘气,然后闭眼靠在椅背上,看起来像在休息。售票员发现不对劲后赶紧行动,8分钟内完成呼叫120、报警和协助送医。可惜老人最终还是因猝死离开了。家属悲痛之下把公交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加精神损害抚慰金,总共超11万元。这事一出,网友们议论纷纷。

公交售票员及时救助却被家属起诉经过
2024年12月那个早晨,李老伯上车两分钟左右就出现异常。售票员轻拍老人发现没反应,摸脉搏已经没跳动了。司乘人员立刻组织乘客,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还把车开到派出所汇合协助送医。可老人还是没能抢救过来。家属认为公交公司没配备AED急救设备和药品,没第一时间有效救助,事后监控也没及时提供,还缺人道关怀,所以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了。
法院审理驳回家属超11万索赔请求
上海松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老人死亡原因是自身健康因素导致的猝死,和公交公司的运输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售票员在发现异常后8分钟内就完成了呼救和交接,已经在能力范围内尽到救助义务,不存在违约。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双方都没上诉,判决已经生效。这结果出来后,很多人都松了口气,觉得法院判得公道。
公交运输合同纠纷中承运人责任边界
这类案件关键看承运人是否尽到合理救助义务。法律没强制要求每辆公交都必须配AED等专业设备,司乘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反应时间和处理方式合理就行。老人上车合同关系就成立了,但猝死是自身原因,公交方没过错就不用担责。法院这次判决也给类似情况立了个标杆,不是所有不幸都要找“错方”赔钱。
老人猝死事件好心救助与家属维权反思
这事让人感慨,公交工作人员已经尽力了,结果还被起诉,挺寒心的。家属失去亲人可以理解,但把所有责任推给公交公司就不合适了。生活中老人出门坐车,家属平时多关注身体健康,公交公司也可以加强培训和宣传急救知识。希望类似悲剧少发生,大家互相理解,别让好心人以后都不敢帮忙。 这件事情从李老伯公交上闭眼“休息”到实际已猝死,再到家属索赔超11万被法院驳回,看完真是五味杂陈。生命脆弱,谁也想不到短短几分钟就出事。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公平,没让尽责的公交方背锅,也提醒大家,遇到不幸时要理性维权。
以后坐公交的多留意身边老人,工作人员也继续保持那份热心,社会才能多点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