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遭前经纪人-索赔千万港元片酬-6月16日香港高院宣判张柏芝胜诉
前经纪人余毓兴及公司起诉张柏芝,主张预付4276万港元片酬却未履约,索赔1276万港元6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宣判张柏芝全面胜诉,认定原告证据不足。
可可西
多年合约纠纷爆发 前经纪人起诉追讨千万赔偿
各位吃瓜的老铁们,这场拉锯多年的演艺合约纠纷,源头可追溯至2011、2012年。前经纪人余毓兴旗下AEG娱乐公司称,先后与张柏芝签订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六部电影片约,合计预支4276万港元片酬,约定张柏芝完成六部影片拍摄。原告方控诉,张柏芝收取巨额预付款后未履约拍戏,单方面违反独家经纪约定,于2020年正式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张柏芝返还、赔偿合计1276万港元,同时索要张柏芝演艺收入完整账目。

庭审核心争议 独家经纪合约涉嫌伪造签名
面对千万索赔,张柏芝方提出核心抗辩,直接否定涉案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合法性:合约上签名并非本人亲笔签署,属于他人仿冒伪造,全程无第三方见证,不具备真实合约效力。双方各自委托笔迹鉴定专家出具报告,原告方专家仅表示签名存在相似性,不排除仿制辩方鉴定报告明确判定签名为模仿伪造。法庭遵循“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采信张柏芝一方举证逻辑。张柏芝同时补充,即便存在短期合作,也是余毓兴后续长期未为其对接、安排影视工作,并非自己单方面拒绝拍戏,违约说法完全不成立。
庭审质证阶段,面对原告律师密集尖锐盘问,张柏芝曾情绪失控当庭落泪,坦言连续两天通宵梳理证据、承受巨大舆论压力,哭诉全部指控相关文件均为虚假材料,法官现场对其情绪予以安抚。
6月16日正式宣判 张柏芝全面胜诉 原告承担所有讼费
6月16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欧阳浩荣当庭作出最终裁决:原告余毓兴及其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合约真实有效、张柏芝构成违约,全面驳回原告全部索赔诉求,张柏芝胜诉案件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全部由原告方承担。 这场持续近六年的官司尘埃落定,1276万港元索赔请求全数落空,多年围绕张柏芝的“违约欠酬”争议,通过司法判决得到
艺人签约务必规范留证 厘清权责规避长期纠纷
黑子网提醒大众,本案给娱乐圈艺人、经纪公司双方敲响双重警钟。对艺人而言,签署独家经纪、影视片酬合约时,务必全程留存原件、全程录像、留存第三方见证人,签名、资金往来、工作安排全部留痕,遇到模糊、空白合约切勿随意签署,警惕事后被篡改、伪造文件追责。对经纪方来说,仅凭口头约定、存在疑点的自制合约,无法在法庭支撑巨额索赔,预付大额片酬、约定拍摄任务,必须完善完整书面履约条款、定期核对工作进度,避免多年后产生巨额金钱拉锯官司。
行业合约讲究真实合规、权责对等,依靠虚假文件、模糊条款追责艺人,最终只会自食败诉苦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