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助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孙一宁2025年,湖北省在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中创新实践,通过“民主监督检察监督”机制,整合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与检察机关的协同力量,形成了法治与民主并重的治理模式,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这一机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结合湖北省“支点建设”战略,通过精准监督、依法办案和生态修复,显著提升了长江流域的生态承载力,展现了中国从“制造”到“智造”的治理智慧。“民主监督检察监督”机制的核心在于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优势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2024年10月,湖北省委统战部与省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明确了双方在信息共享、联合调研、案件办理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协作路径。机制运行以来,各民主党派通过专题调研、协商座谈等方式,聚焦非法采砂、船舶污染、湿地破坏等问题,提出精准监督意见,检察机关则依法立案、提起公益诉讼,确保监督成果落地。例如,民革中央在2025年4月武汉召开的工作推进会上,高度评价湖北省在长江保护中的成效,指出“民主监督检察监督”模式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湖北省检察机关以“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核心,打造了生态检察模式。前三季度,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倾倒危险废物、非法采砂等相关犯罪2226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43件,督促补植复绿207亩、清理河道82公里、清除固体废物11371吨。宜昌市检察院在办理某企业非法挖山采石案时,联合武汉市检察院分别提起刑事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追缴违法所得9000余万元,生态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近1300万元,彰显了“恶意破坏环境必受重罚”的司法态度。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为检察监督提供了重要补充。2024年,民建中央在湖北开展实地调研,随机走访“非示范点”,发现某企业存在船舶固体废物随意堆放问题,随后联合检察机关督促企业整改,投入环保设施建设,彻底消除了污染隐患。类似案例还有多起,如致公党中央对口安徽省的监督经验被湖北借鉴,形成了“充分调研、信息共享、实时监测”的工作方法,确保监督精准高效。 生态修复是“民主监督检察监督”的重要成果。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重“后半篇文章”,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异地修复等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的恢复。例如,丹江口市检察院组织10起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开展增殖放流,投放50万尾鱼苗修复汉江水生态。宜昌市枝江金湖湿地修复项目和卷桥河湿地保护项目,成功入选国家山水工程典型案例,修复面积达2072公顷,显著提升了湿地生态功能。 政策支持为机制运行提供了保障。湖北省出台了湖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围绕“一江双廊两库四屏一平原”布局,明确十大生态修复工程。省级财政投入608亿元,启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清零”行动,截至2024年底,累计修复面积267353公顷,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此外,湖北省率先出台露天开采矿山高陡岩质边坡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指南,为矿山修复提供技术规范,体现了“智造”理念在生态治理中的应用。 社会参与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效果。社区志愿者和居民积极参与长江保护行动,协助巡查河道、清理垃圾,并通过社交媒体传播环保理念。网友纷纷点赞:“民主监督检察监督让长江更清了,湖北的做法真给力!”一位宜昌居民表示,湿地修复后,江边鸟儿多了,空气更清新,生活质量显著提升。这种全民参与的模式,不仅凝聚了社会共识,也为长江保护注入了持久动力。尽管成效显著,机制运行仍面临挑战。部分地区基层监督力量不足,信息共享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专家建议,未来可通过数字化平台提升监督效率,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污染数据,精准锁定问题区域。同时,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环保政策支持,帮助其完成绿色转型。“民主监督检察监督”机制的成功实践,不仅推动了长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也为全国生态治理提供了湖北方案。2025年,随着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政策的深入落实,湖北将继续以法治之力守护一江碧水,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